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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後勁劉永鈴先生紀念獎學金實施辦法1131113

社會發展學系後勁劉永鈴先生紀念獎學金實施辦法

106年12月5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106年12月19日人文社會學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113年10月17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13年11月13日人文社會學院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為紀念後勁反五輕運動領袖劉永鈴先生(1953-2016)一生於反對公害污染運動的貢獻,感念其對於環境保護以及公共事務參與的精神,黃宗義先生特於106年至113年間每年捐贈本系每學年台幣2萬5,000元,設立「後勁劉永鈴先生紀念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自114年起,本獎學金開放由各界認同本宗旨之人士捐款。

二、本獎學金使用用途如下:

1.本系「環境社會學」、「非營利組織管理」、「社會運動」三門課程學期成績第一名者,給予獎學金2,000元。。

2.提供本系系學會刊物「社風」進行公共事務調查報導之獎助經費。

3.提供本系各課程之實作、參訪與公共參與之獎助費用。

4.其他經系務會議通過之獎助學生學習之項目。

三、前條第2、3、4項之補助額度,於每學年系務會議視本獎學金餘額決定。年度餘額則併入下年度使用。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社會發展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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