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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獎學金設置要點

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獎學金設置要點

民國110年4月30日109 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 110 年5月25日人文社會學院109 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為提升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稱本系碩專班)學術風氣,強化研究能力,特設本要點獎勵撰寫碩士論文計畫書成績優異之同學。
二、本獎學金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三項資格方得請領:
   (一)本系碩專班在學之同學;
   (二)符合提出碩士論文計畫資格,並完成碩士論文計畫書口試者;
   (三)論文計畫口試分數獲得80分(含)以上者。
三、每名獎學金金額為新臺幣五千元,每位碩專班學生在學期間僅限申請一次。
四、請領者請填具「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獎學金申請表」,於碩士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後三個月內向系辦公室提出請領。
五、本獎學金經費,由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結餘款項支應。
六、本要點經本系務會議通過,並報院務會議備查,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社會發展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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