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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專任教師甄選1名公告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專任教師甄選1名公告

一、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博士畢業,且具優秀之非營利組織、社區營造相關研究與實務經驗。
(二)學術表現:具有良好的學術期刊及專書發表成果。
(三)教學專長:社區營造、行動研究、組織管理及社會發展相關課程。
二、工作內容:
(一)擔任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非營利組織管理、社區營造理論與實務、社區研究、社會問題、社區教育研究、行動研究、社會運動及勞工研究等相關課程教學。
(二)支援本校通識或其他系所、學程課程教學。
(三)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三、申請資料:
(一)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或由修業學校教務相關行政單位出具修業期間之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提供入出境證明書)及身分證等影本。
(三)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及五年內相關著作一覽表。
(四)參考著作抽印本(五年內)。
(五)檢附推薦函2份(由不同教授撰寫推薦書)。
(六)教師證書(已具備者)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四、收件截止日:
103年2月20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社會發展學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收
五、擬起聘日期:103年8月1日起
六、備註:
(一)具外語能力及教學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二)擬聘任之專任或專案教師視應聘者條件再行決定。
(三)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後,需自行負擔新臺幣9,000元學術外部審查費,經外審通過後,始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四)應徵者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如需退回資料者,請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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