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公告「地質敏感區」

經濟部已陸續公告「地質敏感區」,為簡政便民,減少公文
往返,有關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查詢有無位於地質敏感區範
圍內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全國地質敏感區
目前共分成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等4種類
型,經濟部將分批公告。
二、目前第一批已公告之地質敏感區包含地質遺跡(基隆河壺
穴和瀑布)、地下水補注 (濁水溪沖積扇)、活動斷層 (車籠
埔斷層)及山崩與地滑(南投縣-01)等地質敏感區(其所在
行政區如附件);除已公告地質敏感區分布之行政區應辦
理查詢外,其餘地區請暫免辦理查詢。
三、已公告地質敏感區之行政區內土地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
可逕向該土地之轄管地方政府查詢或至本部中央地質調查
所網站/地質法專區建置之地質敏感區查詢系統線上查詢,
並下載相關文件。
四、有關已公告地質敏感區等相關訊息可至經濟部中央地質調
查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acgs.gov.tw)/地質法專區參